孩子买房,父母的公积金可以提取或者贷款吗?近日,不少市民咨询这一问题。对此,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详细解答。
据悉,根据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,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,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,其依据建设部《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》(建金管[2005]5号)规定:“职工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,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,原则上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购建和大修住房一年内,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,一次或者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。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”。因此,职工购买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,其父母或子女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(不含具有产权的父母及子女)。